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3-29 14:28:56  发布人:admin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 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 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落实落地,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 学体育美育协同发展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试点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 引领,以培养学生强健体魄和审美人文素养为核心,充分发挥高 校人才资源优势,为中小学体育美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教育资源, 引导高校师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二、总体目标

   依托高校体育美育教师和学生力量,为本地区特别是革命老 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体育美育课程教学、社团活 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培训等提供持续性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 愿服务,推动中小学体育美育日常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切 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 有质量的体育美育教育。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体育美育特点和学生身心成长规 ,以体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面向全体学生,弘扬中华优 秀传统文化,继承发展革命文化,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 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审美观。

   (二)坚持地域特色。立足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分类指导, 依托高校和中小学校自身资源优势,鼓励内涵发展,因地因校制 宜,打造特色体育美育课程和实践品牌,形成“一校一品”“一校 多品”的格局。

   (三)坚持协同推进。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探索政府、高 校、中小学校协同推进的有效机制,充分激发中小学校体育美育 改革发展的活力,形成多方联动、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中小学体育美育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每所试点高校对口支持服务 12 所尚未开齐开足体育美育 课程的农村中小学校,在体育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 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提供服务。

  (一)服务中小学校课程教学。围绕享受乐趣、增强体质、 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和提高学生审美人文素养的目标,根据学生 认知水平和身心特点,按照对口学校和学生需求,开发和实施 2 4 门体育美育专项课程,科学设置课程内容,保证课程思想性、 教育性、民族性、科学性、持续性。体育专项课程包括足球、篮 球、排球、游泳、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等,美育专项课程包括合 唱、器乐、舞蹈、校园剧、戏曲、绘画、书法、篆刻、剪纸、工 艺制作和民族民间艺术等。

  (二)服务中小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在校 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课间音乐、教室、 走廊、宣传栏和新媒体平台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 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积极参与中小 学校校园文化景观设计,创作主题美化墙绘,帮助中小学校创作 校歌、校徽等,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等各类体育美育文化活 动,鼓励高校艺术团赴中小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 园活动。

  (三)服务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进修、师徒结对、集体教研等多种形式对支持学校所在地区 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帮扶,提高区域内中小学校体育美育教师 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与中小 学校合作开展体育美育相关项目、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推动体育 美育理论研究成果在中小学校的实践、转化和推广,提高中小学 校体育美育教师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水平。

  (四)服务中小学校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具有时代 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和教育特质的体育美育实践活动。帮 助中小学校丰富“大课间”学生体育活动,深入开展艺术实践工 作坊、班级合唱、校园集体舞、乐队和戏曲等美育实践活动,结 合寒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开展体育美育夏令营、冬令营,帮助中 小学校建设 2 个以上的体育美育兴趣小组或社团,面向全体学生 开展丰富多样的常态化实践活动,为中小学生掌握 12 项体育技 能和艺术特长奠定基础。

 五、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较好工作基础的 高等学校均可申报,优先考虑师范类高校。申报基本条件和工作 要求: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体育美育工作,领导班子 对本项工作认识到位、规划清晰、保障有力。 2.有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等相关师范专业 或相关专业。3.有校级领导负责,有相关部门牵头,宣传部、教务处、学生 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院系共同参与。  4.有一支包含相关专业学者、教师和学生在内的成员稳定、结 构合理的志愿者队伍,在体育美育志愿服务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有代表性成果。 5.建立完备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机制,具有充足的实施器材设 备和场地设施,能够提供持续开展的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遴选程序 2021 年拟遴选 10 所左右高校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填写《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申 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需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至 省教育厅。 2.遴选认定。省教育厅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 遴选,综合研究确定拟支持的试点高校名单,经公示后认定并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申报高校要有校领导牵头负责,明 确工作责任人,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工作机制,落 实配套保障条件,根据中小学校需求提供帮扶菜单,创造性地做 好组织实施工作。相关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高 校和中小学校的对接,“一校一策”地研究制定中小学校接受支持 的具体方案,组织中小学校与高校签署支持合作协议,建立有效的反馈评价机制。

  (二)强化安全意识。参与计划各方要筑牢“安全第一”的 意识,明晰安全工作的责任归属。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 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摸排城乡交通、在外 住宿、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强化风险预防、研判和应对。 要为参加计划的师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为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 提供保障。

  (三)落实经费保障。省教育厅为计划实施提供部分经费支 持和政策支持。各高校要积极筹措资金,设立专项配套和发展经 费,全面保障计划实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经费管理,保证 专款专用。

  (四)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体育美育浸润行 动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典型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组织开 展专题培训研讨、现场推进会、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建立辐射 带动其他学校的推进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对典 型经验进行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符合条件的高校于 2021 6 30 日前,将《申报书》电 子版发送至邮箱:tymyjrxd@163.com,将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 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 6 号郑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邮编: 450044。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0371-69691751;郑州师范学院: 0371-65501580 、马宁 18838225878 、李笑丛13693712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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